近日,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理王某某诉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新野县人民政府不服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,院党组成员、四级高级法官王舒担任审判长,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王书东作为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。
庭审前,该院党组成员、四级高级法官王舒仔细查阅卷宗,认真研判案情,组织合议庭成员对案情进行深入讨论,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,向行政机关发出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》,详尽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意义,告知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。庭审过程中,合议庭组织各方当事人围绕该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、质证和辩论,组织双方当事人发表了意见,充分保障了双方诉讼权利。
该院领导带头开庭审理行政案件,有利于发现行政案件办理中的难点和重点,不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,从而更好地规范和指导行政审判工作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,既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,又能及时解决在案件中发现的问题,促进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。
近年来,该院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,真正让老百姓“告官又见官”,行政机关负责人“出庭又发声”,持续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,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,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。(供稿:胡晓飞 吴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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